律師教你如何看清臨時買賣合約

臨時買賣合約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買樓和賣樓,在簽署前要看清楚臨時合約的條文。經地産代理買入的物業,臨時合約是印好的表格,印上標準條款,只須填入相關內容便妥當。

1、買方和賣方身份
查看身份證,核對的買方和賣方名字和身份證號碼,地産代表一般會把身份證影印存檔。
2.、正確物業地址
地產代理會就物業在土地註冊處的地址進行冊查,以查冊地址作準。如果連平台、天台、天台或花園買入,必須寫入臨時合約。地址可以採用中文或英文。
3、物業交吉或連租約
這點買方要必須留意,因為如果要申請按揭,要向銀行事先講明,銀行的按揭成數和利息不同,成數可能較少、利息可能較高。臨約刪去不適用的字句,如果是「連租約」,便要寫下年期、租金、按金,最重要是成交時,賣方要將按金轉交買方。
4、 樓價
樓價是重要臨約條文,包括四個數字:總樓價、細訂、大訂和樓價尾數,計算機是重要工具。
5、日期正確
這包括兩個重要日期,支付大訂及簽署正式合約日期和成交日期,確保支付大訂和成交日子是買方和賣方已協議好的日子。
6、交易包括什麽電器和傢俬
一般是以備註寫明,例如冷氣機、熱水爐、洗衣機、抽油煙機。留下傢俬也要註明。相反,如果要賣方在成交前拆走或搬走,應該註明,避免爭議。由於這是二手舊電器,買方應該試試好壞。更小心做法是拍照作紀錄,在交易完成前驗樓時點算清楚。
7、地産代理佣金
一般以樓價1%計算,並註明金額,如果有別,在簽臨約前傾妥佣金金額和寫好。
8、備註
備註的條文,往往是因為標準條款中缺乏,例如單位改建的問格、維修命令、屋宇署清拆令等等應該如何處理,是否保留或回復原狀,由誰方負責承擔。特別是大廈屋苑已有維修通知,要寫明由誰方負責。
一般預印條款是沒收臨時訂金和賠償雙倍訂,如果買方或賣方不想以賠訂方式解約,會註明必買必賣,所謂必買必賣,即是一方毀約,沒收臨時訂或賠雙倍訂不能了事,而是可以強制對方完成交易和負責引來的損失。
10、訂金託管
臨時訂金一般會以支票或本票開給賣方律師行,由律師託管stakeholders,對買方最具保障,在賣方證明樓價尾數足夠支付按揭欠款,才可以收由賣方律師收取訂金,同時賣方在臨約上簽收臨時訂金有。
11、取得重要文件
這裏包括雙方簽署好的臨時合,支票副本,睇樓和佣金合約,除此還可以有單位平面圖和土地註冊處查冊,有利銀行按揭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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