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樓宇僭建物執法情況
政府表示,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分別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及《土地(雜項條文)條例》對僭建物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採取執法行動。
執法數據
根據政府提供的數據,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在2020年至2023年9月期間,分別就僭建物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執管工作的相關數字如下:
執法策略
在處理僭建物方面,屋宇署會按「風險為本」的務實方針,釐定執法的緩急先後,優先處理規模較大、違規較嚴重,或涉及安全或環境衞生風險的個案。如屬屋宇署介定為「須予以取締」類別,即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、嚴重衞生或環境滋擾等,署方會優先執法,向業主發出清拆令,並將清拆令註冊於土地註冊處(即俗稱「釘契」)。如業主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內糾正情況,署方會考慮檢控。
至於非法佔用政府土地,地政總署同樣會按「風險為本」的方針訂立優次,鎖定一些霸佔範圍大的個案,採取行動,即張貼法定通知飭令佔用人在限期前停止佔用。若情況於期限屆滿後沒有改善,署方會採取執管行動,包括接管和清理留在土地上的財產或構築物。若有證據確定佔用人的身分,署方亦會考慮提出檢控。
執法挑戰
政府表示,樓宇僭建物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執法工作面臨以下挑戰:
- 個案數量眾多,人手資源有限;
- 僭建物或非法佔用行為隱蔽,難以發現;
- 相關法例的執行存在一定難度。
執法優化措施
政府表示,會採取以下措施優化僭建物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執法工作:
- 加強科技應用,例如使用無人機和電子手帳,提升巡查效能;
- 加強檢控工作,例如每年就沒有遵辦清拆令提出不少於3,600宗檢控;
- 檢討法例,例如提高罰則、降低檢控門檻等。
結論
政府的措施方向正確,但需要落實到位。在使用科技提升巡查效率方面,政府應加快研發新系統,以便更有效地識別僭建物。在加強檢控工作方面,政府應加強宣傳教育,提高市民對僭建物危害的認識,同時完善檢控程序,提高檢控的效率和公信力。在全面檢討《建築物條例》方面,政府應充分諮詢各界意見,確保修訂方案能夠有效打擊僭建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