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傷賠償個案 :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存漏洞 律師代為出面 (三之一)

根據勞工處數據,自2014年起,香港每年約有35,000宗工傷個案。工傷僱員被迫停工治病,工人受傷應該立即找律師提供協助,確保權利和追討賠償,原因如下:

《僱員補償條例》訂明的醫藥費和賠償金額過低,更存在漏洞令僱主能逃避賠償責任,只能循律師代為出面。

切勿誤會勞工處必定成功和順利提供幫忙,令事情可以合理地解決。面對受傷工友,勞工處很多時候是無能為力,只請僱員自行循法律途徑爭取。

以下是一宗工傷個案,有很大參考作用。

個案節錄自2019 年 03 月 05 日 140期大學線之 勞工權益(部分內容經過編輯)

工傷賠償個案 : 倉務工人受傷後不能再拿重物和恢復原職 (三之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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