僱主須通知保險工傷意外
僱主須根據保險單上訂明的時間及方法,通知保險公司有關工傷意外。保險公司可能需立即派遣一名理算師調查工作意外。如可能,僱主應在意外發生後立即拍下意外現場的相片,並將相片交予保險公司,以及向保險公司提供所有相關文件,包括:
工傷個案 – 表格 2B/2 副本
- 受傷工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
- 僱傭合約
- 工資記錄(包括在意外發生前的十二個
月) - 強積金記錄
- 有醫生開出診斷的工傷病假紙正本
- 醫療費收據(如有)
致命意外個案- 表格 2 副本
- 離世工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
- 僱傭合約
- 工資記錄(包括在意外發生前的十二個
月) - 強積金記錄
- 醫療費收據(如有)
- 死亡證
- 驗屍報告
- 相關部門發出的事件報告(如適用)